| ::::[关于我们]:::: |
| 保卫处工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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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各项有关规定,严格各项安全防范措施,保卫学校安全。掌握学校安全情况,综合分析,提出安全保卫工作的计划和措施,为院领导当好参谋。开展综合治理工作,坚持预防为主,落实各项防范措施,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,预防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。依靠基层组织,开展宣传、教育,提高群众法制观念,克服麻痹思想,搞好“四防”工作。积极查破一般案件,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,配合有关部门协查案件。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,掌握动态反映,做好外事保卫工作,确保外宾安全。保卫要害部位和机密文件的安全,严格保密制度,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、落实责任制。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,贯彻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消防工作方针,检查、督促整改火灾隐患,减少和避免火灾发生。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,预防各种火灾事故,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各类事故。对在治安防范、安全防火等安全保卫方面取得明显成绩的单位和个人,及时向学校申报奖励和表彰。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、安全防火制度等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,依据有关规定,进行教育和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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