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火灾事故的发生,将火灾事故的发生,将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。加强安全防火工作,学院要求各部门和全体师生员工切实增强防火意识,采取有力措施,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。现将安全防火的有关规定紧急通知如下:
一、院属各单位的处、科级领导要充分认识火灾事故的严重危害,以对国家和人 民高度负责的态度,积极主动地抓好防火教育,要针对部门情况研究制定有效的防火措施,并认真全面地检查落实。哪个部门发生问题,哪个部门的领导要负直接领导责任。
二、全体师生员工都要以主人翁的高度责任感重视防火工作,积极主动地消除环境隐患,在自己工作和生活的范围内,遵守防火的各项规则,杜绝因个人因素而导致大小火灾事故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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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行政办公、教学科研、后勤产业、基建工地、物资仓库、文体活动、生活住宿等场所及其所属单位,都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防火措施,排除火灾隐患,严防事故发生。
四、所有使用各类电器的场所,人员离开前要切断电源,清除火灾隐患。
五、所有部门和场所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加强管理,各负其责,并及时消除隐患。
六、未经院保卫处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院内焚烧物品和垃圾,吸烟的同 志不得乱扔烟头。否则,应负引起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七、学生不准在宿舍利用任何工具点火自炊,并严禁使用学校规定之外的任何电器。否则应负引起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八、教工宿舍地下室严禁存放汽油、柴油、煤气罐等易燃易爆品,不准安置任何家用电器或其他电动力工具。否则,应自负引起事故的全部责任。 |